现将我院博士研究生复试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打印准考证
1.通过资格审查准考确认的考生于 2024 年 4 月 11 日开始至综合考核前均可在网上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参加博士外国语水平考试及综合考核。
二、英语考试
我校2024年普通招考博士(同意免考除外)需参加学校4月13日统一组织的英语笔试,具体时间、地点以研究生院通知为准https://grd.bit.edu.cn/zsgz/zsxx/d15dba1048114f969f99132ea23337bf.htm。英语笔试成绩未达到我校划定分数线的考生不予录取。
三、综合考核
1、考核内容
综合考核考察考生专业基础理论知识掌握情况,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科研创新潜能与综合素质表现,以及外国语听力和口语水平。
综合考核面试包括外国语听力、口语测试(20 分)、专业基础测试(20 分)、创新潜质与综合能力各项测试(60 分),总成绩满分 100 分。
2、考核流程
(1)考生以PPT方式自我介绍3-5分钟,内容主要包括基本情况、学习工作经历、参加科研项目或科技创新情况、已取得的研究成果、个人专业优势和今后研究方向(不限这些方面,但不能超时);
(2)考生从专业知识题库中随机抽取至少4道题目并进行回答,专业知识试题为综合性、开放性能力型试题;
(3)考核组专家围绕考生个人情况介绍和专业知识回答等方面进行提问,考生进行口头回答;
(4)考核组专家用外语进行提问,考生用外语回答,测试考生的外语听力和口语水平。
3、资格复查
考生报考资格复查通过后才能参加综合考核,考生参加复试前现场由各招生小组秘书进行复核,资格复查材料及内容包括:
普通招考考生:
a.准考证;b.身份证;c.学历、学位证书(应届硕士生提供学生证);d.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须加盖教务或人事部门公章)。
硕博连读生考生:
a.准考证;b.身份证;c.学生证;d.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须加盖教务或人事部门公章)
4、考核时间地点
具体考核时间段各招生小组另行通知,请各位考生保持电话畅通。每位考生所在招生小组详见附件1。
5、材料提交
综合考核时,考生须向各招生小组秘书提交如下纸质材料(申请材料不退回),所有材料装入一个信封(写上姓名):
(1)签字版北京理工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综合考核考生承诺书(附件2)。
(2)报名系统打印《北京理工大学 2024 年博士研究生报名登记表》,签字确认(录取后要存档)。
(3)两封具有副教授(或相当职称)及以上职称的专家推荐信(录取后要存档)。
四、拟录取
1. 成绩计算及拟录取要求
根据考生在综合考核过程中的问答和综合表现,由考核专家组5名成员分别打分确定考生的综合考核成绩。采取百分制打分形式,其中,外国语听力、口语测试( 20分)、专业基础测试 (20分)、创新潜质和综合能力 (60分)。拟录取名单按照综合考核总成绩,及导师报考人员排序依次确定,未达到60分不予录取。
其他说明:
(1)录取考生的“导师及学科专业”与《北京理工大学2024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一致。
(2)由于报考博士生导师的生源数量不均衡,在考生同意的基础上,博士生导师可调剂录取同一学科专业报考其他导师的考生,原则上不跨单位、学科专业调剂,需要跨单位、学科调剂的应征得原学科所在招生单位及拟录取学科所在招生单位的同意,不可调剂录取报考其他招生单位的考生。
2. 思想政治审查和体检
按照上述总成绩排名拟录取的考生,均需参加政审,政审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所有拟录取考生的体检工作在入学后进行。已录取博士研究生在新生入学时进行录取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
3. 录取类别及协议签订
录取类别分两类: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
1.非定向就业:人事档案等关系须转入我校,毕业后自主择业。
2.定向就业:少数民族专项计划考生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须在录取前按照教育部要求签订相应少数民族专项计划协议书,毕业后按所签署协议工作。其他在职考生在学期间仍属原单位员工,人事档案等关系不转入我校,须在录取前由用人单位与我校签订相应定向就业协议书,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
我校理工科专业不招收定向就业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少数民族骨干、西部对口支援、援疆计划除外);除少数民族骨干、西部对口支援、援疆计划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外,其他所有录取为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原则上不提供住宿,非定向就业博士基本学制内提供宿舍。
4. 以下情况不予录取
(1) 政治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不合格者(政治思想素质和品德考核内容既包括考生所在单位提供的有关情况,也包括直接对考生的考核情况,具体内容应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和诚实守信情况等方面)。
(2)总成绩不合格者(百分制综合考核成绩低于60分者)。
(3)同等学力加试科目成绩不及格者。
(4)英语统一考试成绩未达到我校划定分数线的考生不予录取
五、违规、违纪处理及复查
按照上级管理要求,我院研究生综合考核的所有环节均在做好各类考核纸质记录的基础上,对招考环节全程录音、录像,保证招考的规范性和过程的可追溯性,对于综合考核过程中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入学报到后3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的录取资格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考生将取消录取资格并注销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六、其他
(1) 我校博士招生涉及的专项计划项目包括高等学校与科研机构联合培养、科研经费博士研究生专项招生、工程博士(非全日制)等,按照项目制进行管理,选拔工作及具体要求参照上述方案,具体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2)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定向培养博士研究生计划、“援疆博士师资”专项招生计划的招考工作与此次博士招考工作一起进行。
(3)本方案由前沿交叉科学研究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本方案内容若与教育部、北京市招考委、北京市教育考试院、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的最新文件冲突,以上级最新文件要求为准。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朱老师
电子邮箱:6120160072@bit.edu.cn
联系电话:010-68915933
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北京理工大学求是楼418
前沿交叉科学研究院
2024年4月11日